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
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市各市级单位中开展“2018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现将我院参加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院全体处科级领导干部(包括教研室主任)。
二、学习、考试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16日为自学时间,17日至23日为考试时间。
三、考试内容
本次全市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中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相关内容,党内法规制度,以及新修订宪法、公务员法、消防法、保密法、网络安全法、信访条例、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和我市十三次党代会有关经济发展、城市治理、环境保护、社会安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考试方式
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市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对我院进行考核,请各部门负责人通知并督促本部门处科级干部按时考试。
党委宣传部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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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操作指南.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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