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个人违法建设申报自查自清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02 作者:

各院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部署,按照《西安市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单位及个人违法建设申报自查自清工作的通知》(市四改两拆组发20182号)要求,现就我院开展个人违法建设申报自查自清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落实落实“五带头”即:带头宣传“四改两拆”政策当好“宣传员”;带头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当好“信息员”;带头先行拆除个人及单位违建当好“示范员”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当好“调解员”;带头解决企业群众困难当好“服务员”。以“正人先正己”的态度,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实现党员干部零违建的正面示范效应,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有力促进学院“四改两拆”工作顺利开展。

二、清查范围

全体党员、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

三、方法步骤

1.自查阶段(9月1日-9月5日)

    全体人员无论有无违法建设行为都必须认真填写《西铁院个人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附件1)。

各部门要做好个人自查的组织工作,对个人自查报表进行收集汇总,并填写《西铁院个人违法建设自查汇总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9月5日前报学院办公室行政科。

2.公示阶段(9月6日-9月9日)

个人填写的自查登记表将在学院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

个人在开展自查的同时即可对违法建设自行拆除,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五个带头”的要求,先行拆除个人违建,拆除完成时间不得迟于2018年11月15日。

违法建设自查自清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对自查不到位、拆除不及时的责任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自查不彻底、隐瞒不报、不按时自行拆除违建的个人,相关问题线索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附件:1.西铁院个人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

2.西铁院个人违法建设自查汇总表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2018年9月1日   

 

附件【西铁院个人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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