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田和平主持的项目《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荣获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教学成果二等奖,这是我院在2009年获得该奖项后的又一殊荣。
该科研项目立足我院“西安轨道交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的实际,对集团化办学的模式、特色、初步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其成果对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1994年3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全国教育系统开展了多层次的评选教学成果奖活动。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一般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三个档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选一次,省级教学成果奖每两年一次。201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进行,共评出174项优秀教学成果,2012年1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2011年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报》,公布了评奖结果。
(教科研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