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莲湖区人民法院走进我院,在院本部阶梯教室召开公判大会,分别对7案12人进行了公开宣判,我院部分师生和社区群众参加了当天的开庭活动。
莲湖区人民法院代院长贺桂宝宣读了宣判词,谭宗明等12人在莲湖区纸坊村十字等地犯罪,法院分别以犯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罪判处了有期徒刑15年、4年。
这次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是院党委实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方案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庭宣判,广大师生接受了一场直观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参加活动的师生和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进一步增强,达到普法与警示双赢的效果。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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