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院部处室,工会、团委:
2017年12月下旬开展部门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总结
1.各部门按照学院《关于2017年度部门目标责任指标考核自评暨总结的通知》要求做好总结工作。
2.处科级干部结合年度目标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思想工作总结,注重写实,突出重点。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A4正反打印)。科级干部的考核登记表由部门主管领导写出鉴定;处级干部的考核登记表填写后交组织部分送主管领导对其进行鉴定。考核表12月3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交组织部。
二、述职、测评
处科级干部述职、测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部门负责人述职时一并报告部门目标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党总支书记述职时要围绕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进行。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部门及处科级干部考核述职、测评具体安排见《2017年度部门目标责任及处科级干部考核述职、测评安排表》(附件2)。
三、组织核实评定
1.部门年度共性任务、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由考评办逐项考核,查阅相关资料,量化评分。考评办对各部门的考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各项考评得分按不同权重换算汇总后报考评领导小组审议。
2.综合处科级干部个人总结、民主测评、主管领导鉴定和部门目标责任综合考评的结果,由组织部门对处科级干部做出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上报党委审定。
附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可在组织部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2.《2017年度部门目标责任及处科级干部考核述职、测评安排表》
学院考核办(代章)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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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 2017年度部门目标责任及处科级干部考核述职、测评安排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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