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科级岗位补聘干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14 作者:

各党总支、院部处室,工会、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于3月中旬至4月下旬对部分科级岗位进行干部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职位

1.机电工程学院学工办主任

2.临潼校区(土木工程学院)综合办副主任

二、任职条件

1.符合学院《第四届处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

2.竞聘学工办主任者,须有三年及以上的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3.竞聘临潼校区(土木工程学院)综合办副主任者,须有三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三、任职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提拔正科级者,须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3.提拔为副科级者,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4.提拔为科级职务者,一般年龄应低于男53岁(196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48岁(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方法步骤

1.公布聘任职位和具体岗位的任职资格及条件。

2.自愿报名。

3.资格审查。

4.组织竞聘演讲,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

5.根据民主测评和推荐结果,由组织部提出初始考察差额建议名单,提交党委会讨论,确定并公布考察对象。

6.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组织考察。

7.组织部提出初步聘任意见,提交党委会确定拟聘人选。

8.院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表决作出聘任或任命决定。

9.将党委决定的聘任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并由院纪委按规定组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10.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进行任前谈话并办理任职手续。

五、考察组人员

推荐考察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组织部组织实施。抽调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干部参加。

六、参加推荐人员范围

1.机电工程学院学工办主任岗位

由学生处、院团委等部门全体人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参加推荐。

2. 临潼校区(土木工程学院)综合办副主任岗位

由机关后勤、教研学工、临潼校区党总支处科级干部,财务处、临潼校区的财务工作人员(不少于60人)参加推荐。

七、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选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严禁游说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

八、其他

请参加竞聘的人员填写《应聘申请表》,于3月15日下午4:00前交组织部干部科。

附件:应聘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3日

  • 附件【应聘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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