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政各部门、各院部,工会、团委:
按照学院《部门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办法》的要求,现就编制2018年部门目标责任指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责任指标确定依据
1.学院党、政2018年工作要点;
2.学院党、政会议和上级指示要求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安排
1.提出指标
目标责任指标分为“共性任务”及“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两个部分。“共性任务”责任指标由学院考评办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责任指标由各部门先行提出,按60分赋分。各二级学院责任指标在其自报指标基础上,教学工作指标由教务处统一负责拟定,其他相关指标由学院考评办商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拟订。
请于4月26日(周四)16:00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按党群部门和行政部门分别报送至党委办公室和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谭松,电话:50039,QQ:690996763;
江岚,电话:50043,QQ: 156412888。
2.审核指标
学院考评办根据市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指标和学院年度工作任务及部门职责范围进行审查修改,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汇总编制。
3.下达指标
学院考评办对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指标进行研究讨论后,形成具体意见,报经学院党委会审定,以正式文件下达。
三、工作要求
2018年是学院落实 “十三五”规划,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攻坚之年,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学院党政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任务指标。要按照工作安排及时提报指标,在制定过程中,可参考本部门2017年目标责任指标体系的格式和有关内容。
附件: 2018年部门目标责任指标参考资料(电子版)
学院考评办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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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部门目标责任指标参考资料.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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